浔水批〔2022〕176号
关于桂平市社坡天天食品厂年产500万桶饮用水技改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
桂平市社坡天天食品厂:
你单位年产500万桶饮用水技改项目核减年取水量申请函和重新申请取水许可等材料收悉。根据你单位前期生产规模,以及已审定的《桂平市社坡天天食品厂年产500万桶饮用水技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 桂平市社坡天天食品厂年产500万桶饮用水技改项目位于桂平市社坡镇维新村20队,项目为瓶(罐)装饮用水制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相关规定,该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和禁止类行业,为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用水量符合桂平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同意该项目在桂平市社坡镇维新村20队天天食品厂厂区取用地下水。
- 本项目前期申请年取水量4.9万m3,日最大允许取水量为135m3/d。该项目取水井涌水量为25m3/h,水井所在水文地质单元多年平均可供水量31145m3/d,枯水年可供水量为19933m3/d,而本项目日最大允许取水量为135m3/d,可供水量满足项目用水要求,取水量可靠。根据水质检验结果,木项目水井现状水质良好,达到GB/T5750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能满足项目取水的水质要求。因此,水量、水质均可满足项目取水要求。
- 本项目取水用途为生产瓶(罐)装饮用水,生产用水定额为1.3m3/t,符合广西地方标准《工业行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DB45/T678-2017)中瓶(罐)装饮用水制造纯净水用水定额,取用水合理,同意该项目年取水量4.9万m3。
- 本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的影响、当地的地质环境及其他用水户影响较小。项目节水措施基本合理。你单位应落实《桂平市社坡天天食品厂年产500万桶饮用水技改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提出的各项水资源节约管理和保护措施。
- 本项目取水工程已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请将取水工程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运行状况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申请验收,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本项目取水工程正式取水后应定期抄表登记取水量形成取水台账,每个季度均要向我局报送季度取水量,年度终了需提交取水台账给我局,填报年度取水总结和申请下一年度取水量,并需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应在取水许可证到期前45日向我局提交延续取水申请书。
- 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 根据有关规定,取水许可证采用电子证照,不再发放纸质取水许可证,用水单位可自行打印,电子证照与纸质取水许可证具有同等效力。
- 撤销我局2021年8月26日印发的《关于桂平市社坡天天食品厂年产500万桶饮用水技改项目取水许可的批复》(浔水批〔2021〕61号)。
桂平市水利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