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7月3日起,国家对农村建房有新规定,农村建房需经过队、村、镇三级审批,获得《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能新建和加建。如果没有获得《批准书》和《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属违法建设。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政府有权作出行政处罚和拆除房屋。
为了避免经济损失,请在建房前依法申请建房。
违规建房举报电话:3630313,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来电,积极参与监督。
桂平市社坡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附:建房申请流程
(1)农户拿身份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含家庭成员)到队长或管片村干部处,填写《承诺书》和《申请表》
(2)生产队讨论公示
(3)村委会审查公示
(4)镇乡建设中心审核
(5)镇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