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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坡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占用耕地种植非粮食作物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社坡网时间:2023-08-20 06:08:01 作者:社坡网手机阅读>>

为加强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以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的通告》(浔政布〔2022〕10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对本镇辖区范围内非法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种植树木的行为进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整治内容凡在社坡镇辖区范围内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种植树木(包括但不限于速生桉树、果树、苗木等)以及闲置、荒芜耕地,务必在2023年9月30日前有序退出、整改复耕,包括砍伐桉树、挖除树根、恢复耕作条件等。逾期不清理的,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组依法进行强制清理整治,一切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种植人自行承担。二、政策法律依据和法律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第三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第七十五条规定违法占用耕地破坏种植条件,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基本农田。承包经营基本农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基本农田。(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责令种植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15-80元/平方米)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四)《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永久基本农田严禁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严禁种植草坪、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的植物,严禁种植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六十七条规定,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所述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达到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三、其他事项(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实行“零容忍”态度,对辖区内新出现破坏耕地及基本农田种植速丰桉树、林木、苗圃等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严厉惩处。(二)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干扰、阻挠执法活动或鼓动、组织参与暴力抗法的,依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三)鼓励社会各界举报破坏损害耕地的行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监督电话:社坡镇人民政府 0775-3630036。特此通告。                           桂平市社坡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8日

社坡河灌片第四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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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6 10:11:11查看全文 >>

社坡河灌片第三批临时用地的批复

贵港交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工程(贵港片区)社坡河灌片第三批临时用地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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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社坡镇社坡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的批复

  桂平市人民政府: 《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桂平市社坡镇社坡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桂平市社坡镇社坡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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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河山(xià hé shān)

下河山(xià hé shān)在宁明村驻地北1公里,丘陵。清初建村,以岭下有河,故名。152人,水Ki56亩,早地34亩,主种水稻。

2024-11-04 06:11:12查看全文 >>

寺堂岭(sì táng lǐng)

寺堂岭(sì táng lǐng)在宁明村驻地、北0.5公里,丘陵。清初建村,以地处寺岭边,故名。140人,水田56亩,早地40亩,主种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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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头塘(yáng tóu táng)

羊头塘(yáng tóu táng)在宁明村驻、地北1公里,丘陵。清乾隆年间建村,以两塘并列名两头塘。方言“两"误为’“羊”,故名。82人,水田36亩,旱地24亩,主种水稻。

2024-11-04 06:11:25查看全文 >>

水边(shuǐ biān)

水边(shuǐ biān)宁明村公所驻地,丘陵。清天聪年间建村,以地处河边而名。沿社坡河水库西北侧,呈弧形块状聚:落j761人,操粤语方言。水田338亩,早地29亩,主种水稻,并种花生,大豆。产龙眼、荔枝。

2024-11-04 06:11:12查看全文 >>

宁明村(níng míng cūn)

宁明村(níng míng cūn)位子衬坡乡南部。东接太安村,南至社坡河水库,西与寻旺乡珍珠、高岭两村接壤,北邻光明村。村公所驻地水边村,距乡驻地5公里。有8个自然村,280户,1555人。村清末民初属吉一里上堡水边村。民国属复化区西安乡文明村和安宁村。1953年属光明乡...

2024-11-04 06:11:58查看全文 >>

六七塘(liù qī táng)

六七塘(liù qī táng)在禄全村驻地西北1.5公里,丘陵。清雍正年问建村,以周围有六,七张池塘取名。329人,水田201 亩,旱地60亩,主种水稻。

2024-11-04 05:11:38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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