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人民政府:
《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桂平市社坡镇社坡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桂平市社坡镇社坡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新增建新区位于白沙镇良美村、蒙圩镇林村村、南木镇渡头村、石龙镇铜山村,总面积80.3485亩,农用地面积80.3485亩,其中耕地面积52.1487亩(平均等为10等,粮食产能为31289.2200公斤),其他农用地面积28.1998亩。
根据桂平市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面积167.3610亩,其中耕地面积136.0290亩(平均等为10等,粮食产能为81617.4000公斤),其他农用地31.3320亩。
本次使用指标80.3485亩,其中耕地指标52.1487亩,其他农用地28.1998亩,使用拆旧区粮食产能为31289.2200公斤。累计使用后剩余指标16.7375亩(其中耕地13.6053亩,其他农用地3.1322亩)、粮食产能为8163.2250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
三、请认真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桂平市社坡镇社坡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二期)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