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公安局
关于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对冻结的涉案账号进行梳理,发现一批符合返还的涉案资金,现依规对一批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 返还银行卡:6230******9976,持卡人:王*,接收银行卡:6222******5390,持卡人:陈*珊,返还金额:23089元。
2.返还银行卡:6215******3715,持卡人:贺*,接收银行卡:6217******2337,持卡人:何*,返还金额:59800元。
现对该冻结资金返还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三十天,如有异议,请自公示30天内,联系桂平市公安局(0775-3322666)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桂平市公安局
2022年6月30日